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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因售卖玩偶构成商标侵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发布时间:2023-02-22 09:50: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zz 浏览:129

  许多曾经上网购物的消费者都有“秒杀”的经历,不仅能购买到心仪的“便宜货”,又能给自己带来莫大的成就感,能在同事或者朋友面前炫耀一番。

网络大V因售卖玩偶构成商标侵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网络大V朱某以售卖所谓的迪斯尼网红玩偶为名,将原价200多元的玩偶以“秒杀”40多元出售,吸引了众多网友选购。然而,他所卖的玩偶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一操作也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就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带货的网络大V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被告人朱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正是因为售假的行为,朱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被抓获时,他所带货的直播间一度冲到热门短视频平台“可爱榜第一”位置。去年8月10日,静安警方接警侦查后,组织多路警力在外省集中收网,抓获朱某时,他正在直播间带货。


  随后,朱某所在的售假窝点和涉案团伙成员被一网打尽,警方查获各类假冒迪士尼品牌的玩偶、公仔,而朱某所售货品均从广州某玩具制造厂处购得。


  庭审中,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武晶指出:“被告人朱某对外销售假冒迪士尼商标的玩偶、挂件等商品。2022年8月10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工作室查扣带有迪士尼及米奇头像商标的商品,共计800余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司法审计鉴定,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朱某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


  静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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