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商标近似、快速搜索知产
您当前位置 首页 互联网新闻 “太平鸟”系列商标被同一人重复侵权,赔偿50万元!

“太平鸟”系列商标被同一人重复侵权,赔偿50万元!

发布时间:2023-05-10 10:23: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zz 浏览:101

  长期以来,销售市场良莠不齐,知名度高的商品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往往可以成为热销商品,这不,就有商家想让商品卖得好,便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走捷径给自己的商品引流。

“太平鸟”系列商标被同一人重复侵权,赔偿50万元!

  太平鸟公司在第25类服装上依法持有“太平鸟”系列商标。经原告多年的使用与宣传推广,太平鸟品牌服装取得了一系列荣誉,曾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21年,常熟法院受理的太平鸟公司与被告李某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告李某作为李某华的儿子,以实际经营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并与太平鸟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8万元。此外,双方约定如和解后,被告再次侵犯原告商标权的,则每发现一次,被告自愿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如实际损失超过50万元,则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2022年,原告发现被告李某在和解后再次侵犯原告商标权,主观恶意明显,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赔偿原告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和解协议的内容由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内容仅涉及私权的处分,不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也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且法院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后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故双方在该案中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在先的和解协议,被告的主观侵权状态、案件具体的侵权情况之后,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太平鸟”系列商标被同一人重复侵权,赔偿50万元! ”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标鸽知产在线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我们。本站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注明出处: “太平鸟”系列商标被同一人重复侵权,赔偿50万元!

我要买标

商标急速推荐/当天买当天用
立即获取商标信息

顾问

专属顾问:小易

电话:191-5512-8157

易易

微信扫码与我联系

交流群

欢迎入群交流

易易

公众号

易易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反馈

Copyright © 2020-2028 [ 标鸽知产] 安徽标鸽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B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皖ICP备2020017198号-1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211]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69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法律声明 隐私服务条款

联系电话:400-991-699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置地广场A座24层